关于选聘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的通知

2014-03-10 15:27:33

为了有效地推进学院的两级管理,贯彻实施学院发展战略,更好地开展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学校党委组织审批同意,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聘院长助理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院长助理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及任期

协助院长承担部分学院科研、学科和学位点、研究生教学管理和运行工作,并承担院长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任期为选聘上任后至本届中层干部聘任结束。

三、选聘条件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以身作则,乐于奉献;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工作,开拓创新;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真抓实干,工作业绩突出;

(四)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9310日以后出生),本学院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四、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并发布选聘工作方案(310日)

学院制定发布院长助理聘任工作方案,成立学院院长助理选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及3-4名相关学科教授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及面试、考察工作。

(二)举荐报名(310-12日)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方式进行。个人自荐填写《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选聘自荐报名表》附件1,简述应聘理由、任期内的主要工作目标和思路;群众推荐须有2名及以上本学院(含学科归属本学院)教职工署名推荐,填写《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选聘群众推荐表》附件2,陈述推荐理由。312日(周三)下午400之前上交报名表纸质稿至学院415D办公室,同时需上交电子稿至学院邮箱czgggl@zufe.edu.cn

(三)审核确认应聘资格(313日)

学院工作小组组织审核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确定无误后,公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名单。

(四)组织面试(314日)

1.学院工作小组对所有参加竞聘者进行面试,听取竞聘者的工作思路和设想,并对竞聘者进行提问,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包括领导能力与素质(综合分析、决策、创新、应变和语言表达等能力)、个性特征(自我认知、气质和仪态)与职位适应程度等;

3.面试评委根据面试测评要求与面试人员的具体表现,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评分,考评打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参评人员评分的平均值为面试成绩。

(五)任前公示(314-17日)

根据面试成绩、个人意愿、群众推荐等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3天。

(六)任命决定及发文聘任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文任职,并同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学院党总支进行任职谈话。

本次院长助理选聘工作全程接受教职工监督,若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党总支反映。

上传附件: 附件1: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选聘自荐报名表.doc
上传附件: 附件2: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选聘群众推荐表.doc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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