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培训费的通知

2006-01-09 09:52:57

2005国税1、2班,2004财政地税班学员:

由于学校临近放假,请还未上交培训费的学员在2006年1月13日之前将各自的培训费汇至以下帐户。

开户名:浙江财经学院

帐号:13226129668

开户行:建行高新支行文华分理处

请将汇款凭证复印后传真至0571-86735880,并注上开发票的名称。如需要将发票寄回单位,请将单位具体名称和地址及收件人附上。

联系人:杨剑勇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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