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改委“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招标公告

2009-04-13 14:06:52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是杭州市“十二五”规划的启动之年。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国际组织、社会咨询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内容

   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要求,研究课题应围绕我市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破解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战略性、综合性和前瞻性的对策措施。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杭州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详见附件),分别选择综合性或专项性问题,提出研究的方向和题目。

   四、具体要求

 1、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研究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研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3、研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五、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研究方向和题目,如实填写《规划研究合同书》(一式十二份,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并于2009417前报科研处。

2、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的课题研究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09430前下达通知。

 六、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须于2009515前与杭州市发展改革委签订项目协议书。

2、研究期间,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可根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承担单位应于2009531前准备好开题报告,于731前完成初步报告,提交杭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评议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于20091030前向杭州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七、研究经费

杭州市发展改革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研究成果

前期研究课题为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附件:项目合同书

                                                                        科研处

                                                                     200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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