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 艺术、国防教育和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0-06-13 16:07:26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科规办函〔20100809号)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专项研究课题;

(二)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

以上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12万元,立项单位按比例配比研究经费。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在申报书经费栏内进行合理的经费概算。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各申报人务必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等相关要求,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一式8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于2010630日前报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质量要求高,专业性强,希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团队,严格把关,推选有价值、需深化研究的精品课题。本次各类专项研究课题将不进行限额申报,但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具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经验,即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专项课题,申报者要求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课题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核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课题汇总表

 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科学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课题汇总表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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