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省和中国高教学会 “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1-05-20 16:51:56

各单位、各部门: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申报课题的个人均须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1]6号文(见附件)的要求进行申报。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供申报时参考,并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选择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进行申报。

3.我省各高校申报课题统一由省高教学会会秘书处负责受理,然后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从我会“十二五”立项的重点课题中择优推荐10项,这10项中如没有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仍作为我会重点课题予以立项。

4.我会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将分类进行评审,申报时请慎重考虑。

5.请各部门于2011620前将立项申报书(一式六份)、课题申报汇总表送科研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

附件 :申报书

       中国高教学会课题申报通知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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