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11届学生(含税务双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0-11-01 10:28:22

各系,2011届学生各班,2011届税务双专业班: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2011届学生(含税务双专业)毕业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内容
各专业实习内容详见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手册。
二、实习时间安排
2011届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从2010-2011-1学期第11周开始,到201046日所有实习工作结束(2010-2011-1学期第15周为论文开题时间,不包含在实习时间内),学生于46日返校,实习时间不少于八周。税务双专业的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周。具体实习日期学生可根据实习单位安排进行确定。
三、实习要求
1、毕业实习的总体要求参照学校教务处“关于2011届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院教〔20114号文件)和《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浙财院[2005]140号文件)执行。
2、学生到实习单位报到后,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校内实习指导老师(综合导师)。
3、实习期间,学生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各实习单位导师的安排,积极完成有关工作,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虚心学习,工作主动,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期间应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综合导师)汇报实习情况。
四、学生毕业实习手册、作业、报告
1毕业实习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实习、记录实习内容、进行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学生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实习期间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进行联系,并认真填写实习手册,实习结束后由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在实习手册考评表上做出书面评定,注明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并明确填写“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同时填写实习单位意见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根据实习的主要内容,按大纲要求完成实习作业。毕业实习作业封面格式见学校教务处网页:本科生教学→教务处内网→实践教学→毕业实习
3、实习结束后,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毕业实习报告的撰写格式参见《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实习报告撰写规范》,查阅路径: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网页    下载中心     教学工作。实习报告封面格式见教务处网页:本科生教学→教务处内网→实践教学→毕业实习。
五、其他
1、学生返校一周内将毕业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上交校内指导老师,由校内指导老师给出实习成绩总体评定意见。
2、实习期间,学生的一切活动由实习单位安排,原则上不准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实习指导老师许可,除经实习单位的有关部门批准外,还需经辅导员报二级学院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不到岗者,实习成绩一律以不及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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