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行政工作 > 正文
2016-11-22 17:39:38
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引进人才标志性成果考核及追加科研启动金的管理,提高审核效率,即日起我处对考核表采取集中受理:请老师于每年5月、12月填写相应表格并经相关职能部门、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于人事处303办公室。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引进人才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考核表(2016年前引进)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引进人才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考核表(2016年后引进)
附件2: 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启动金追加申请表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6年度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澳门沙金在线平台app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