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校际教师互聘工作的通知

2011-11-24 11:33:16

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校际教师互聘工作,促进高校之间优质师资资源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做好互聘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将下学期可供聘、需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于12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选课中心,由教务处上传到教师互聘网。纸质汇总表在下学期第三周上交,需要教学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公章

2、各有关学院、教师可于即日起登录教师互聘网,查阅其他学校的供、需聘信息,本校教师12月17日后可登录教师互聘网查阅本人的供聘信息。

3、凡我校聘入的教师,请各二级学院在教务处备案后于第一轮选课前签订互聘协议书,并报送教务处,以便汇总信息交协调小组。学院聘入的教师需填写聘用教师申请审批表。

4、凡我校聘出的教师须是学评教良好以上,且在本学院供聘信息汇总表里报名的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聘出的教师应在教务处备案后再到人事处签定协议,人事处签字后才可到对方学校(聘入学校)签字盖章。聘出教师协议签好后请及时交回人事处。

5、供、需聘协议需第一轮选课前签定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选课中心联系,行政楼121室(87557055)。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04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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